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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所需文件
1、被并购方同意外国投资者并购的股东会议决议
2、被并购方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
3、新企业的合同、章程
4、并购或增资扩股的协议;转股协议书(应包以下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职务、国籍。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价格③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④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、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⑤违约责任⑥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⑦协议的生效及终止⑧订立协议的时间、地点⑨转股各方签字及盖章)
5、被并购方的财务审计报告
6、新股东开业证明或个人护照复印件8份及资信证明复印件2份
7、被并购方的情况说明及营业执照副本
8、职工安置计划
9、债权债务的处理情况
10、被并购方的评估报告
11、新董事会名单、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5份
12、名称变更通知书
13、新的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5份(朝阳区需房租发票复印件2份)
14、新法人代表(即董事长)身份证复印件8份及照片一张(黑白彩色皆可)
注:12-14项,仅提供涉及所变更的事项的相应的文件
二、办理流程
区商务局审批→市工商局办营业执照→出入境管理处备案→刻章→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→国税登记→地税登记
三、所需时间 35—45工作天
四、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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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工商代理费 |
18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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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税务登记代理费 |
4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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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组织机构代码代理费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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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出入境备案代理费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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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商务局批复代理费 |
4000(贸易类800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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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费总计 |
1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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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含下列相关部门收费:注册费:注册资金*0.08% 刻章费:500元 组织机构代码:30元
地税登记证:40元 国税登记证:10元 共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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